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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67  来源:教科室  更新时间:2019-09-16

转发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  

为增强德育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教科所决定共同实施第一期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现将申报事项转发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学校一线德育、教师个人,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主题,突出基础教育特点,侧重德育。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2.课题申报者根据《2009年度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选课题研究。  

3.“个人课题”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教师于910开始,向学校申报校级个人课题,由学校教科室根据问题性、科学性、操作性要求,评审立项,并于 1015 前由学校根据各县(市)、区教科所(室)关于个人课题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向县(市)、区申报个人课题。  

4.“个人课题”区级申报,评审。我区申报时间在101520日,各校上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111前完成初审,选优秀的个人课题向市教科所申报。市教科所将于于1115前进行市级个人课题评审,并于网上公布结果,同时发布正式文件。  

5.联系方式:鄞州区教科室  88121116  88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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