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
为增强德育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教科所决定共同实施第一期“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现将申报事项转发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学校一线德育、教师个人,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主题,突出基础教育特点,侧重德育。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
2.课题申报者根据《2009年度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宁波市中小学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选课题研究。
3.“个人课题”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教师于9月10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校级“个人课题”,由学校教科室根据问题性、科学性、操作性要求,评审立项,并于 10月15日 前由学校根据各县(市)、区教科所(室)关于“个人课题”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向县(市)、区申报“个人课题”。
4.“个人课题”区级申报,评审。我区申报时间在10月15日至20日,各校上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11月1日前完成初审,选优秀的“个人课题”向市教科所申报。市教科所将于于11月15日前进行市级“个人课题”评审,并于网上公布结果,同时发布正式文件。
5.联系方式:鄞州区教科室 88121116 88121104